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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银行如何发展养老金融?沈阳银信给您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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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显示,2020年底我国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已达2.64亿,占比达18.7%,处于轻度老龄化阶段,预计“十四五”末期将进入中度老龄化阶段,2035年前后进入重度老龄化阶段,人口老龄化将是我国今后较长时间的基本国情。“十四五”规划明确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推动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协同发展,早些年人民银行、银保监会等也发布了相关政策文件,鼓励加大养老领域金融支持力度,推进产融结合。

 

关于养老金融尚无标准的定义,各方对于其内涵与外延还存在不同的理解。中国养老金融50人论坛发布的《中国养老金融发展报告(2016)》将养老金融概念界定为指围绕社会成员各种养老需求所进行的金融活动的总和:

 





一是养老金金融,指为储备养老金资产进行的一系列金融活动,包括养老金制度安排和养老金资产管理;

二是养老服务金融,指为满足老年人的消费需求进行的金融服务活动;

三是养老产业金融,指为养老相关产业提供投融资支持的金融活动,

 





而中国人民银行《关于金融支持养老服务业加快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积极创新适合养老服务业特点的信贷产品和服务”“支持拓宽有利于养老服务业发展的多元化融资渠道”“推动完善养老保险体系建设,优化保险资金使用”“着力提高居民养老领域的金融服务能力和水平”等四个服务方向,可以说是官方对养老金融概念范畴的间接界定。

 

根据服务对象不同,本文将养老金融划分为养老金金融、养老个人金融和养老产业金融三大子领域。其中,养老金金融指面向制度化的老年社会保障制度所提供的金融服务;养老个人金融指面向个人客户所提供的全生命周期、以养老财富规划和管理为目标的金融服务;养老产业金融指面向养老产业链上的参与主体所提供的以投融资为主的金融服务。 

 

目前,以银行和保险为代表的众多金融机构纷纷加大养老领域规划和布局,但成熟的商业模式尚在摸索中。本文围绕养老金融三大子领域,分析养老金融市场整体情况、商业银行发展养老金融的现状,结合自身业务实践,提出商业银行发展养老金融路径的相关思考和建议。 

 




养老金融市场整体情况



 



 




1、养老金金融市场格局已基本确定,但尚有发展空间 

 

国家积极推动多层次养老保障体系建设,加快市场化运作步伐,养老金市场早已成为各家金融机构竞争的领域,发展较为成熟。 

 

养老金市场化进程加快,机构竞争激烈。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加速推进,市场化投资运作规模逐步增加,全国社保基金资产稳步增长,投资运作日益成熟;第二支柱养老借助职业年金落地实施迎来了市场大幅扩容。养老金市场参与机构众多,涵盖银行、保险、基金、证券、信托、私募股权基金公司(除委托投资方式外,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通过信托贷款、股权投资基金等形式开展全国社保基金的直接投资)等,市场竞争日趋激烈。随着进入市场化投资的养老金资产规模逐步增长,投融资环节成为竞争焦点(见表1)。 

 

表1 养老金管理持牌机构



注:根据监管披露整理,保险机构包含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养老保险公司。

 

养老制度改革将持续推进,利好政策可期。2018年5月,第三支柱养老启动试点,成为改革重点和市场热点,尽管目前市场规模有限(据银保监会披露,截至2020年底,共有23家保险公司参与试点,19家公司出单,参保人数为4.88万人,累计实现保费收入4.26亿元),但监管部门和金融机构正积极推动完善政策,做好系统建设和产品创新的准备,将带来养老金市场发展新机遇。养老金制度事关资本市场和实体经济发展,预计国家将持续推动养老保障体系改革,提高制度化的长期养老金资产积累,预期中的利好政策包括支持个人养老金账户超缴、打通第二、第三支柱养老个人账户等。 

 

2、养老个人金融加快发展,但有效产品供给不足

 

伴随人口老龄化持续加深,老年客户金融资产总量快速上升,养老个人金融市场不容忽视,金融机构纷纷加大对老年客户服务的资源投入。 

 

特色产品日益丰富,品牌效应较为明显。在监管部门的积极推动下,各类金融机构广泛提供养老个人金融产品和服务,满足养老财富管理(如养老目标基金、专属商业养老保险)、消费融资(如农户养老贷 、“以房养老”、住房反向抵押保险)、风险保障(商业护理险、老年防癌险等老年专属保险)、财富传承(家族信托、家庭信托)等多元需求。同时,各金融机构也不同程度打造“金融+”养老综合服务生态体系,满足老年客户在养老居住、旅游、医疗、法律、教育等方面的非金融服务需求,例如中国银行的“岁悦长情”、泰康保险的“幸福有约”等。 

 

全生命周期产品供给缺失,普惠属性偏弱。目前,养老个人金融产品普遍存在概念化、同质化、期限短等问题,部分产品尚无专门的政策规范,全生命周期的个人养老金融产品供给不足,个人养老资产缺乏有效配置渠道,老年客户的金融产品渗透率偏低。海外常见的住房反向抵押保险/贷款、商业护理险等产品,受国内法律、政策等影响,市场实践有限。配套的非金融权益大多普惠属性偏弱,例如,银行提供的非金融权益多面向中高净值客户,保险公司常见的“大额保单+养老社区入住权”模式,保费门槛在百万元以上,养老消费信托则往往采用与中高端养老机构会员费对接的模式。 

 

3、养老产业金融发展较晚,产业融资渠道偏窄

 

近年来,养老产业迎来战略发展机遇期,但仍处于初创期向成长期的过渡阶段,市场尚不成熟,主要表现为:养老服务行业连锁化、品牌化经营不充分,头部效应尚不明显,养老服务结构性供给不足;老年健康医疗、教育、用品等相关行业界定不够清晰,产品服务供给同质化,概念化,亟待规范。因此,金融机构介入不足,产业信贷规模偏小,融资渠道单一。 

 

商业银行加大信贷投放力度,但规模总量不足。养老客户经营状况参差不齐,整体信用风险偏高,养老机构多为民非性质(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简称,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力量以及公民个人利用非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社会组织),民非授信未列入银保监会两增两控普惠考核范畴,银行信贷动力不足;养老项目多为慈善医卫用地或租赁物业,缺乏抵质押物,担保公司介入意愿低,增信措施有限,授信难度大。除国家开发银行发挥开发性金融中长期资金优势,积极支持政府或国企主导的养老社区或养老相关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外,国有银行纷纷制定养老产业授信指导意见,但尚未取得实质性创新突破,产业授信多为单点项目落地,未形成成熟产品模式进行规模化推广复制,因而授信规模总体偏小。 

 

金融资本探索参与养老产业,但落地项目有限。养老服务行业前期投入大、回收周期长、回报率偏低,在国内过去长期经济高增长率的背景下,较难吸引金融资本。上海、江苏等多地省级财政支持设立康养领域政府产业引导基金,但实际运作效果缺乏市场公开信息披露。

 

相关报告显示,红杉资本、经纬中国、真格基金、腾讯投资等境内外创投基金自2015年开始开展境内养老领域投资,涉足安和护养、爱照护、小柏家护等少量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企业。部分上市公司,如双箭股份(002381.SZ)、宜华健康(000150.SZ)、南京新百(600682.SH)等通过子公司布局康养产业,雅达养老(831664.NQ)、朗高养老(839367.NQ)、爱侬养老(870924.NQ)、盛泉养老(873449.NQ)等个别养老服务企业挂牌新三板,但尚无养老服务为主业的企业登陆主板市场。

 

相比较,香港H股市场有三家养老院舍类型的上市公司,包括松龄护老(1989)、嘉涛(2189)和恒智(8405),市值分别约为10.5亿港币、6亿港币和4亿港币。

 

此外,境内基础设施领域公募REITs试点不涵盖养老服务项目,据不完全统计,目前仅2017年保利一款租赁住房的类REITs涉及养老服务。《养老产业专项债券发行指引》(发改办财金〔2015〕817号)发布以来,根据Wind统计,目前全市场共有67只存续养老产业专项债券,发行总额为603亿元,余额为406.5亿元,多为湖南、四川、贵州、湖北等中西部省份的县市级城投公司,债项评级多为AA或AA+,整体信用资质偏弱。 

 




商业银行发展养老金融的现状



 




养老金金融起步早,主要形成两大业务模式。

传统上,商业银行重点拓展养老金金融,主要包括社保存款、受托、账管、托管等养老金服务,采取两大典型业务模式:

 

一是中国银行等多数商业银行由行内设立独立的职能部门,其中部分商业银行和旗下基金公司合作实现养老金全牌照经营;

 

二是个别银行试点成立专门的养老金管理公司,此类公司和养老保险公司相同,具备年金受托、账管、投管和发行养老保障管理产品的业务资格。

 

受保险系业务起步较早、传统年金团险业务基础较好等因素影响,商业银行养老金金融的优势集中在账管、托管业务,受托、投管市场份额较保险系机构相对低。 

 

养老金融整体布局加快,商业模式尚在摸索。近年来,主要商业银行普遍提升养老金融的战略定位,加快业务整体布局,进一步夯实养老金金融服务,积极争取全牌照经营,加大养老产业信贷投放力度,打造养老个人金融综合服务和品牌,创新推出社区银行、养老服务示范点、农户养老贷、“以房养老”等特色产品或服务。 

 

金融同业中,保险公司抢先发力,通过整合集团人身保险、另类投资等板块,以养老社区为触点,发挥医养结合优势,打通“金融+实体”“保险+服务”,形成集投资、保险、医疗、养老于一体的紧密型养老生态全链条。相比较,商业银行养老金融业务尚存在一定程度的碎片化、实质性产品创新有限等问题,受投资双非股权(非金融企业、非上市公司股权)资本占用的约束、非自用不动产投资的限制,通过旗下综合经营公司直投养老产业鲜有成功实践,成熟的商业模式尚未形成。 

 




商业银行发展养老金融的思考



 



 




“十四五”期间是我国应对人口老龄化的重要窗口期,银发经济将是未来的基本经济形态。商业银行应主动适应经济新常态,全面布局养老金融三大子领域,紧抓社会保障体系改革、养老消费升级等发展机遇,增强居民养老财富积累,提升老年人的支付能力;积极拓展多元化金融工具,扶持和培育品牌化、数字化的优质养老产业客群,推动养老服务业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发挥金融力量,助力养老供需两侧发展;同时,推动自身长远获客、黏客,实现养老金融的整体收益平衡和可持续发展,构建长期稳定的新业务增长点和增长极。 

 

1、提升养老金金融服务,夯实业务发展基础 

 

构建以投融资为核心的养老金资产全链条服务能力。商业银行应依托旗下多元经营平台或成立专业养老金管理公司,全力获取养老三支柱全牌照;发挥银行公信力,积极提升受托服务能力,依托受托主导作用,带动一站式养老金管理服务全方位发展;发挥资产和客户资源优势,提供资产项目(包)推荐和管理、贷款服务等衍生投融资服务,赚取养老金资产管理链条的核心价值;开发多元化金融投资产品,如养老金产品、资产证券化、养老目标基金等,对接养老金资产,通过提升产品化投资,提高资产投资效率。 

 

加快创新第三支柱养老金产品和服务模式。参考海外经验,未来国内第三支柱养老的政策方向大概率采取账户制管理模式,即以银行账户为核心实现个人养老金缴费及金融产品交易。个人养老金账户兼具唯一和封闭运行的属性,将为商业银行带来重新瓜分个人客户资源的业务机遇。商业银行要紧跟政策动态,打造全生命周期、全产品研发和销售能力以及定制化的智能投顾服务。以第二、第三支柱个人账户为载体,加强交叉销售,实现养老金客户向银行个人客户转化,为未来“大养老”个人账户做好准备。 

 

2、扩大养老个人金融服务,树立行业品牌形象

 

建设为老服务特色渠道,发展老年友好型金融。面对数字化转型趋势,商业银行应充分发挥网点的社交与生活服务属性,优化硬件环境和服务流程,加强与社区嵌入式养老机构、老年大学等的合作,增强面向老年客户人文互动的密度和深度,向社区延伸为老服务,推动网点转型发展,使其成为以家庭为单位获客、活客的重要渠道;加大创新

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显示,2020年底我国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已达2.64亿,占比达18.7%,处于轻度老龄化阶段,预计“十四五”末期将进入中度老龄化阶段,2035年前后进入重度老龄化阶段,人口老龄化将是我国今后较长时间的基本国情。“十四五”规划明确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推动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协同发展,早些年人民银行、银保监会等也发布了相关政策文件,鼓励加大养老领域金融支持力度,推进产融结合。

 

关于养老金融尚无标准的定义,各方对于其内涵与外延还存在不同的理解。中国养老金融50人论坛发布的《中国养老金融发展报告(2016)》将养老金融概念界定为指围绕社会成员各种养老需求所进行的金融活动的总和:

 

一是养老金金融,指为储备养老金资产进行的一系列金融活动,包括养老金制度安排和养老金资产管理;

二是养老服务金融,指为满足老年人的消费需求进行的金融服务活动;

三是养老产业金融,指为养老相关产业提供投融资支持的金融活动,

 

而中国人民银行《关于金融支持养老服务业加快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积极创新适合养老服务业特点的信贷产品和服务”“支持拓宽有利于养老服务业发展的多元化融资渠道”“推动完善养老保险体系建设,优化保险资金使用”“着力提高居民养老领域的金融服务能力和水平”等四个服务方向,可以说是官方对养老金融概念范畴的间接界定。

 

根据服务对象不同,本文将养老金融划分为养老金金融、养老个人金融和养老产业金融三大子领域。其中,养老金金融指面向制度化的老年社会保障制度所提供的金融服务;养老个人金融指面向个人客户所提供的全生命周期、以养老财富规划和管理为目标的金融服务;养老产业金融指面向养老产业链上的参与主体所提供的以投融资为主的金融服务。 

 

目前,以银行和保险为代表的众多金融机构纷纷加大养老领域规划和布局,但成熟的商业模式尚在摸索中。本文围绕养老金融三大子领域,分析养老金融市场整体情况、商业银行发展养老金融的现状,结合自身业务实践,提出商业银行发展养老金融路径的相关思考和建议。 

 

养老金融市场整体情况
 
 

1、养老金金融市场格局已基本确定,但尚有发展空间 

 

国家积极推动多层次养老保障体系建设,加快市场化运作步伐,养老金市场早已成为各家金融机构竞争的领域,发展较为成熟。 

 

养老金市场化进程加快,机构竞争激烈。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加速推进,市场化投资运作规模逐步增加,全国社保基金资产稳步增长,投资运作日益成熟;第二支柱养老借助职业年金落地实施迎来了市场大幅扩容。养老金市场参与机构众多,涵盖银行、保险、基金、证券、信托、私募股权基金公司(除委托投资方式外,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通过信托贷款、股权投资基金等形式开展全国社保基金的直接投资)等,市场竞争日趋激烈。随着进入市场化投资的养老金资产规模逐步增长,投融资环节成为竞争焦点(见表1)。 

 

表1 养老金管理持牌机构

注:根据监管披露整理,保险机构包含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养老保险公司。

 

养老制度改革将持续推进,利好政策可期。2018年5月,第三支柱养老启动试点,成为改革重点和市场热点,尽管目前市场规模有限(据银保监会披露,截至2020年底,共有23家保险公司参与试点,19家公司出单,参保人数为4.88万人,累计实现保费收入4.26亿元),但监管部门和金融机构正积极推动完善政策,做好系统建设和产品创新的准备,将带来养老金市场发展新机遇。养老金制度事关资本市场和实体经济发展,预计国家将持续推动养老保障体系改革,提高制度化的长期养老金资产积累,预期中的利好政策包括支持个人养老金账户超缴、打通第二、第三支柱养老个人账户等。 

 

2、养老个人金融加快发展,但有效产品供给不足

 

伴随人口老龄化持续加深,老年客户金融资产总量快速上升,养老个人金融市场不容忽视,金融机构纷纷加大对老年客户服务的资源投入。 

 

特色产品日益丰富,品牌效应较为明显。在监管部门的积极推动下,各类金融机构广泛提供养老个人金融产品和服务,满足养老财富管理(如养老目标基金、专属商业养老保险)、消费融资(如农户养老贷 、“以房养老”、住房反向抵押保险)、风险保障(商业护理险、老年防癌险等老年专属保险)、财富传承(家族信托、家庭信托)等多元需求。同时,各金融机构也不同程度打造“金融+”养老综合服务生态体系,满足老年客户在养老居住、旅游、医疗、法律、教育等方面的非金融服务需求,例如中国银行的“岁悦长情”、泰康保险的“幸福有约”等。 

 

全生命周期产品供给缺失,普惠属性偏弱。目前,养老个人金融产品普遍存在概念化、同质化、期限短等问题,部分产品尚无专门的政策规范,全生命周期的个人养老金融产品供给不足,个人养老资产缺乏有效配置渠道,老年客户的金融产品渗透率偏低。海外常见的住房反向抵押保险/贷款、商业护理险等产品,受国内法律、政策等影响,市场实践有限。配套的非金融权益大多普惠属性偏弱,例如,银行提供的非金融权益多面向中高净值客户,保险公司常见的“大额保单+养老社区入住权”模式,保费门槛在百万元以上,养老消费信托则往往采用与中高端养老机构会员费对接的模式。 

 

3、养老产业金融发展较晚,产业融资渠道偏窄

 

近年来,养老产业迎来战略发展机遇期,但仍处于初创期向成长期的过渡阶段,市场尚不成熟,主要表现为:养老服务行业连锁化、品牌化经营不充分,头部效应尚不明显,养老服务结构性供给不足;老年健康医疗、教育、用品等相关行业界定不够清晰,产品服务供给同质化,概念化,亟待规范。因此,金融机构介入不足,产业信贷规模偏小,融资渠道单一。 

 

商业银行加大信贷投放力度,但规模总量不足。养老客户经营状况参差不齐,整体信用风险偏高,养老机构多为民非性质(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简称,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力量以及公民个人利用非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社会组织),民非授信未列入银保监会两增两控普惠考核范畴,银行信贷动力不足;养老项目多为慈善医卫用地或租赁物业,缺乏抵质押物,担保公司介入意愿低,增信措施有限,授信难度大。除国家开发银行发挥开发性金融中长期资金优势,积极支持政府或国企主导的养老社区或养老相关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外,国有银行纷纷制定养老产业授信指导意见,但尚未取得实质性创新突破,产业授信多为单点项目落地,未形成成熟产品模式进行规模化推广复制,因而授信规模总体偏小。 

 

金融资本探索参与养老产业,但落地项目有限。养老服务行业前期投入大、回收周期长、回报率偏低,在国内过去长期经济高增长率的背景下,较难吸引金融资本。上海、江苏等多地省级财政支持设立康养领域政府产业引导基金,但实际运作效果缺乏市场公开信息披露。

 

相关报告显示,红杉资本、经纬中国、真格基金、腾讯投资等境内外创投基金自2015年开始开展境内养老领域投资,涉足安和护养、爱照护、小柏家护等少量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企业。部分上市公司,如双箭股份(002381.SZ)、宜华健康(000150.SZ)、南京新百(600682.SH)等通过子公司布局康养产业,雅达养老(831664.NQ)、朗高养老(839367.NQ)、爱侬养老(870924.NQ)、盛泉养老(873449.NQ)等个别养老服务企业挂牌新三板,但尚无养老服务为主业的企业登陆主板市场。

 

相比较,香港H股市场有三家养老院舍类型的上市公司,包括松龄护老(1989)、嘉涛(2189)和恒智(8405),市值分别约为10.5亿港币、6亿港币和4亿港币。

 

此外,境内基础设施领域公募REITs试点不涵盖养老服务项目,据不完全统计,目前仅2017年保利一款租赁住房的类REITs涉及养老服务。《养老产业专项债券发行指引》(发改办财金〔2015〕817号)发布以来,根据Wind统计,目前全市场共有67只存续养老产业专项债券,发行总额为603亿元,余额为406.5亿元,多为湖南、四川、贵州、湖北等中西部省份的县市级城投公司,债项评级多为AA或AA+,整体信用资质偏弱。 

 

商业银行发展养老金融的现状
 

养老金金融起步早,主要形成两大业务模式。

传统上,商业银行重点拓展养老金金融,主要包括社保存款、受托、账管、托管等养老金服务,采取两大典型业务模式:

 

一是中国银行等多数商业银行由行内设立独立的职能部门,其中部分商业银行和旗下基金公司合作实现养老金全牌照经营;

 

二是个别银行试点成立专门的养老金管理公司,此类公司和养老保险公司相同,具备年金受托、账管、投管和发行养老保障管理产品的业务资格。

 

受保险系业务起步较早、传统年金团险业务基础较好等因素影响,商业银行养老金金融的优势集中在账管、托管业务,受托、投管市场份额较保险系机构相对低。 

 

养老金融整体布局加快,商业模式尚在摸索。近年来,主要商业银行普遍提升养老金融的战略定位,加快业务整体布局,进一步夯实养老金金融服务,积极争取全牌照经营,加大养老产业信贷投放力度,打造养老个人金融综合服务和品牌,创新推出社区银行、养老服务示范点、农户养老贷、“以房养老”等特色产品或服务。 

 

金融同业中,保险公司抢先发力,通过整合集团人身保险、另类投资等板块,以养老社区为触点,发挥医养结合优势,打通“金融+实体”“保险+服务”,形成集投资、保险、医疗、养老于一体的紧密型养老生态全链条。相比较,商业银行养老金融业务尚存在一定程度的碎片化、实质性产品创新有限等问题,受投资双非股权(非金融企业、非上市公司股权)资本占用的约束、非自用不动产投资的限制,通过旗下综合经营公司直投养老产业鲜有成功实践,成熟的商业模式尚未形成。 

 

商业银行发展养老金融的思考
 
 

“十四五”期间是我国应对人口老龄化的重要窗口期,银发经济将是未来的基本经济形态。商业银行应主动适应经济新常态,全面布局养老金融三大子领域,紧抓社会保障体系改革、养老消费升级等发展机遇,增强居民养老财富积累,提升老年人的支付能力;积极拓展多元化金融工具,扶持和培育品牌化、数字化的优质养老产业客群,推动养老服务业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发挥金融力量,助力养老供需两侧发展;同时,推动自身长远获客、黏客,实现养老金融的整体收益平衡和可持续发展,构建长期稳定的新业务增长点和增长极。 

 

1、提升养老金金融服务,夯实业务发展基础 

 

构建以投融资为核心的养老金资产全链条服务能力。商业银行应依托旗下多元经营平台或成立专业养老金管理公司,全力获取养老三支柱全牌照;发挥银行公信力,积极提升受托服务能力,依托受托主导作用,带动一站式养老金管理服务全方位发展;发挥资产和客户资源优势,提供资产项目(包)推荐和管理、贷款服务等衍生投融资服务,赚取养老金资产管理链条的核心价值;开发多元化金融投资产品,如养老金产品、资产证券化、养老目标基金等,对接养老金资产,通过提升产品化投资,提高资产投资效率。 

 

加快创新第三支柱养老金产品和服务模式。参考海外经验,未来国内第三支柱养老的政策方向大概率采取账户制管理模式,即以银行账户为核心实现个人养老金缴费及金融产品交易。个人养老金账户兼具唯一和封闭运行的属性,将为商业银行带来重新瓜分个人客户资源的业务机遇。商业银行要紧跟政策动态,打造全生命周期、全产品研发和销售能力以及定制化的智能投顾服务。以第二、第三支柱个人账户为载体,加强交叉销售,实现养老金客户向银行个人客户转化,为未来“大养老”个人账户做好准备。 

 

2、扩大养老个人金融服务,树立行业品牌形象

 

建设为老服务特色渠道,发展老年友好型金融。面对数字化转型趋势,商业银行应充分发挥网点的社交与生活服务属性,优化硬件环境和服务流程,加强与社区嵌入式养老机构、老年大学等的合作,增强面向老年客户人文互动的密度和深度,向社区延伸为老服务,推动网点转型发展,使其成为以家庭为单位获客、活客的重要渠道;加大创新科技应用,适老化改造线上渠道,精准客户画像,实现定制化产品展示和推送,破解老年客户“数字鸿沟”难题。 

 

创新为老服务个人产品,满足全生命周期配置需求。为顺应资管新规要求,建议商业银行建立注重长期收益与风险考量的产品体系,通过适度提高波动率,增强中长期限资管产品收益水平,增强产品吸引力。商业银行可根据不同阶段的风险偏好、财富积累、收入现金流等特征,形成不同年龄客群的差异化、系统化产品组合;借鉴海外经验,研究采取住房租赁、贷款分期、保险等形式盘活老年客户资产,提高支付能力;创新引进痴呆险、商业护理险、家庭信托等,满足财富传承和风险保障需求;探索以家庭为单位的产品服务和财富规划,由“个人养老”金融服务转变为“家庭养老”金融服务。 

 

打造“金融+”场景生态,探索全新服务模式。商业银行应发挥对公客户资源优势,积极引入第三方商户权益,围绕老年客户全方位消费需求,打造在线医疗、家庭医生、高端体检、消费购物、家政服务、养老照护、旅居康养、游学助学、在线社交、公证养老等境内外非金融权益和优惠体系,借助金融资源构筑金融流量入口。 

 

3、突破养老产业金融,培育优质产业客户 

 

加大源头营销力度,批量获取优质客户资源。养老客户经营状况参差不齐,产业政策性强,商业银行应加强银政合作,批量获取培疗机构转型、居家社区适老化改造等领域的政府支持性企业和项目清单,加大和央国企、大型民企等旗下养老板块或公司的合作,辐射获取跨区域、全链条的优质项目信息。 

 

探索创新信贷产品,积极培育头部养老企业。商业银行应加强行业研究,建立符合养老服务行业规律的专项信用评级模型,实现对养老机构经营和财务指标的精准预测,提升借款人第一还款来源可信度;积极引入担保机制,创新动产、不动产、股权、床位收费权等抵押担保模式,拓宽养老项目融资担保范围;综合考虑养老服务业经营要素,对抵质押率、流贷资金使用用途、经营期限等适当调整要求。 

 

此外,商业银行还可以通过科技赋能,助力政府和企业“智慧养老”平台开发,通过系统对接,精准获取全链条关键性数据,降低客户管理和运营成本,并为信用评级、授信审批提供数据支撑,解决养老机构财务管理薄弱带来的授信难题;加大线上智慧支付服务渗透,积极开展养老服务行业数字人民币试点应用,帮助养老机构节省第三方支付手续费,降低结算成本。 

 

利用多元经营平台,拓宽养老产业融资渠道。商业银行应密切关注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培疗机构转型政策动态,研究REITs、资产证券化、养老产业专项债等创新工具,为转型项目包提供融资支持;采取包括保证担保、风险储备基金、风险缓释基金等在内的多层风险缓释措施,助力城投平台、国有企业发行养老服务行业小微企业增信集合债券,降低债券发行条件、融资成本和违约风险;投贷联动,聚焦大型企业的养老板块或企业,关注潜力型企业的生命发展周期,把握未来企业上市退出、新一轮行业整合的并购重组业务机遇;开发养老服务机构责任保险、雇主责任险、设备财产险等保险产品,积极参加各地财政支持的养老机构统保项目,降低养老项目的经营风险和融资成本。 

 

依托智慧开放银行,促进产业资源要素聚集。养老产业尚处于初创期向成长期过渡阶段,信息不对称问题较为明显,商业银行应发挥网络渠道和金融科技优势,构建线上线下协同的开放式平台,协助各地政府引驻优质养老机构盘活闲置物业,引进境外先进养老企业开展境内养老产业的股权、产品、技术、培训等合作,推动B2G、B2B、B2C的资源对接和融通创新,支持养老企业实现品牌化、连锁化经营。 

 

战略性开展产业直投,探索金融和非金融融合服务的发展规律。商业银行应充分利用国家鼓励国有企业培疗机构转型用于养老的优惠政策,依托旗下直投、寿险等多元经营平台,开展银政、银企合作或合资,探索专业化、规范化自建老年大学、公益互助养老、康养旅养等非金融场景生态建设,以产业直投平台和项目为抓手,为行业研究、金融创新提供实践支持,“以小带大”实现全链条批量获客。 

 

相关政策建议
 
 

加快推进养老三支柱建设。

 

一是尽快完善第三支柱个人养老金政策,研究打通养老三支柱个人账户、公积金账户。建议允许第三支柱个人养老金账户的超额缴费,为鼓励针对超缴账户发行费率优惠的合格产品,建议参考全国社保基金和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免征投资增值税和印花税。

 

二是加快养老金市场化建设的步伐,建议伴随职业年金受托管理服务的逐步成熟,考虑引入市场化受托机制,允许年金法人受托机构接受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委托管理;扩大商业银行设立养老金公司试点,有助于银行发挥综合经营优势,推动养老金专业化管理。

 

三是加大财税支持力度,实现养老三支柱、住房公积金税优额度统筹共享;参考全国社保基金和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免征年金基金的投资增值税和印花税。四是由于目前我国长护险覆盖面不宽,护理等级评估标准体系不统一,各地筹资水平和保障待遇不够规范,未能有效发挥长护险对养老照护服务需求的有效支撑作用。对此,可借鉴日本的经验,建议加快长护险全国落地,带动养老服务业发展。 

 

鼓励个人养老金融产品创新。

 

一是尽快出台规范养老专属存款和银行理财的政策,指导银行开发全生命周期个人产品。

 

二是鼓励企业建立积累型薪酬福利计划,引入市场化规范管理,允许银行系受托机构开展养老保障管理业务,借助银行公信力,推动国内受托文化建设。

 

三是营造良好的政策、法律和财税环境,鼓励开展住房反向抵押贷款、商业护理险、“家庭养老”等创新。 

 

拓宽养老产业投融资渠道。养老产业政策方面,

 

一是养老机构多为民非性质,融资难度大,制约了行业发展,建议进一步推动落实营利性和非营利性养老机构享受同等优惠政策,全方位解决民非养老机构转企的机制问题。

 

二是加快推进康复辅具、医疗设备、护理培训等相关行业标准化建设,搭建全产业链信息管理平台,推动各类资源有效对接。

 

三是推动土地管理部门和物权登记机关统一养老用地抵押登记标准,在土地性质及使用方式上适当突破,缓解养老用地价值低、变现难的问题。

 

养老产业金融政策方面,

 

一是尽快推动民非养老机构贷款享受普惠金融政策,获得更为优惠的贷款利率。

 

二是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的作用,支持全国性养老领域担保机构设立,探索增信集合债券等创新工具。

 

三是在基础设施领域公募REITs试点的基础上,鼓励开展养老REITs试点,探索有效退出机制,给予政策支持。四是进一步完善养老产业贷款统计口径和标准。 

 

鼓励银行开展康养产业直投。建议鼓励银行通过旗下多元经营公司,将直投等资金以股权、基金等形式投资养老护理、老年教育等领域,盘活闲置资源,增加养老供给,加大产融结合,探索金融和非金融融合服务的发展规律。 

 

文章来源:银行家杂志